跳至主要內容

個資保護與隱私權說明

臺中市就業服務處 AI 履歷健檢系統

蒐集目的

  • 本系統之目的為提供求職者「履歷健檢」建議,屬就業服務與職業訓練行政(特定目的代號 108)。
  • 本系統非職缺媒合服務,不會依您的履歷推薦特定職缺或雇主。

處理方式與保存期間

  • 您提供的履歷內容僅於本次分析期間存在於瀏覽器記憶體及伺服器的請求處理過程中,分析完成後即刻刪除,不寫入任何資料庫或檔案系統。
  • 若您選擇產生手機掃碼連結,系統會將「分析結果報告」(不含履歷原文)加密暫存最多 30 分鐘,逾期或使用一次後即自動刪除。

不予蒐集之資料

  • 本系統不保存姓名、電話、生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地址等可識別個人之資料。
  • 系統日誌亦不記錄上述資料。

統計用資料

  • 為統計服務成效,系統會保存一筆無法識別個人身分的使用紀錄,內容包含:使用時間、性別(選填)、年齡區間(選填)、健檢結果狀態與分數、輸入方式。
  • 性別與年齡區間均為您自行選填,可選擇「不提供」,且不會由履歷內容推測。

委外處理

  • 本系統之 AI 分析由第三方大型語言模型服務提供。履歷文字僅於推論當下傳送,該服務商依契約不得留存或用於模型訓練。

當事人權利

  •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3 條,您就本系統保存之個人資料得行使查詢、閱覽、複製、補充、更正、停止處理利用及刪除之權利。惟因本系統不保存可識別個人之資料,實務上無可供行使之個人資料。
  • 如有疑義,請洽臺中市就業服務處。